小區配電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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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步驟一般為:
一、總體設計方案的確定
對供電部門已出具供電方案的:
認真研究供電部門出具的供電方案,對供電方案不詳細部分提出補充意見,并得到供電部門或甲方確認后,依據供電方案進行設計工作。
對供電部門尚未出具供電方案的:
一是初步確定總體設計方案:根據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,詳細了解住宅小區大致負荷情況,確定負荷類別,從而初步確定總體供電型式---是單電源供電還是雙電源(雙回路)供電;初步計算小區總負荷,計算供電變壓器容量,以大致確定需建配電室或箱變個數、需建設開閉站(環網柜、分接箱)情況,確定所需進線回路數。
二是就上述總體設計方案可行性與甲方或供電部門溝通,并根據供電部門或甲方意見進行相應調整,最終確定總體設計方案。(注:對于需要雙電源或雙回路的,要注意 的最主要問題是供電部門能否提供雙電源或雙回路,如不能提供,則需將雙電源或雙回路方案調整為自備電源方案;同時要注意供電部門能夠提供的供電回路數)。
負荷類別的確定及電源要求:
第八條 負荷性質的確定。根據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程》GB50052-95、《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》(JGJ/T16-92)和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045-95)中對電力重要負荷分級的要求,住宅電力負荷分三級:
一級負荷:十九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的消防用電等。
二級負荷:十層至十八層的高層住宅的消防用電。
三級負荷:一級和二級以外的負荷。
第九條 居民住宅區供電:
1.電源要求:
一級負荷宜由雙電源供電,至少滿足兩回線路供電。 二級負荷宜由兩回線路供電。 三級負荷無特殊供電要求。
一、二級負荷的供電要求還應滿足《供配電設計規程》GB50052-95的相關要求。
二、負荷計算
根據小區負荷性質,分別計算各類負荷。
負荷計算一般可按建筑面積進行估算:
第十條 負荷容量設計:
1.居民住宅區用電容量按建筑面積50W/m2計算,80 m2及以下的住宅按每戶4千瓦配置。有特殊需要的住宅,基本配置容量根據實際需要確定。
2.公共服務設施應按實際設備容量計算。設備容量不明確時,按負荷密度估算:辦公60-100W/m2 ;商業100-150W/m2。
對于不能按面積進行估算的負荷,如消防、電梯、供熱(換熱站)、供水(加壓站)、地源熱泵系統、景觀照明系統等,可要求甲方提供具體負荷數據。
按建筑面積計算負荷時,除總體估算負荷外,宜以每棟樓為單位單獨進行統計(可設計使用各樓用電負荷調查表,對每棟樓內各類負荷進行統計見表一),以便后期選取各樓低壓配電電纜、確定各配電室供電范圍及各配電室裝用變壓器容量時使用。